21日,大众网记者从滨州市环保局得悉,经市环保局安排评定,确认滨城区散煤清洁化管理等8个项目为2017年中心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支撑目标,并对其进行公示。公示期至2017年3月23日,如有定见请以书面(实名)方式反应至市环保局或市财政局。
依据省财政厅、环保厅《关于提早下达2017年中心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预算目标的告诉》(鲁财建指[2016]169号)、市环保局、财政局《关于提报2017年中心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的告诉》(滨环字[2017]8号)等有关告诉要求,经市环保局安排评定,确认滨城区散煤清洁化管理等8个项目为2017年中心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支撑目标,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至2017年3月23日。如有定见请以书面(实名)方式反应至市环保局或市财政局, 联络电线年中心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公示如下:
2、贵苑大酒店锅炉“煤改电”项目(山东滨州东力电气有限责任公司贵苑大酒店)
4、惠民县乐安热力有限公司惠民县城区集中供热工程超低排放改造项目(惠民县乐安热力有限公司)
5、锅炉设备戈尔膜高效除尘改造项目和导热油炉改造项目(山东滨化滨阳燃化有限公司)
7、城市建成区燃煤锅炉改造项目(滨州市沾化区人民医院、山东滨州健源食物有限公司、山东金丝食物有限公司、沾化华安肉类有限公司)
8、2×130t/h高温度高压力煤粉锅炉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山东炜烨热电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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